本月以來,很多犯點小差錯的司機在開發區不再擔心了,因為交警可能會對他“網開一面”,不罰錢也不扣分,但會把他的車牌號、駕駛證號等填入警告記錄單,錄入資源庫, 以作警示。這是開發區警方首推的“書面警告式執法”。
為做到人性化處理與依法執行相結合,開發區警方將一部分未造成交通事故的輕微違法行為列入“書面警告式執法”,如:駕駛人未攜帶駕駛證并在短時間內能夠取回的;或者未帶行駛證,經網上查詢比對車輛無問題的;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行經交叉路口停車壓線的;機件不全、未按規定噴涂核定載人數、載重量第一次被發現的等,均實行書面警告的人性化管理模式。民警先進行提示,告知其違法行為,并將其車牌號、駕駛證號、聯系方式、違法行為填入口頭警告記錄單,后錄入輕微違法行為信息資源庫進行管理。如駕駛員再次違法被查處,執勤民警會根據信息資源庫記錄的相關信息采取相對嚴厲的處罰措施。
據悉,自3月底實施該措施后,開發區交警部門共開具輕微交通違法行為口頭警告記錄單260余張,路面秩序大為好轉。
一位出租車司機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出租車很容易停車壓線,這種執法方式讓他們在“不得已”或“不小心”違章時心里稍微輕松了些。上次一名交警對他進行了“書面警告式執法”,就讓他有點不好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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